今年 9 月,湖北一名 34 歲女教師在下班回家途中被一輛轎車撞擊當場死亡。12 月,漢川市人民法院作出判決,夏某某犯交通肇事罪,被判刑兩年六個月。
12 月 23 日,被害人徐女士的家屬表示,徐女士本來是漢川市的在編教師,9 月被選去沉湖鎮福星小學“支教”。9 月 8 日下午 4 點,徐女士這天正好沒有晚托,因為十個月大的孩子打了預防針有點發燒,她就請假下班,趕著回去看望孩子。
當地交警開具的交通事故責任書顯示,肇事者夏某某涉嫌醉駕。被害人家屬不滿判刑結果,遂向檢察院提出了抗訴申請,但是被駁回了。檢察院認為定罪準確、法院量刑適當、原審審判程序合法,因此駁回抗訴申請。 ( 秦一 )